
安全生产是城市安全运行、民生福祉保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底线基石。今年5月,青海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《西宁市安全生产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该《条例》将于2026年8月1日正式施行。此次专项地方立法,进一步健全全省城市安全法治体系,构建“国家法律统领、省级条例规范、市级法规落地”的精细化治理格局,补齐市域安全制度短板,为全省市域安全法治化治理提供可复制的西宁经验。
作为青海省省会,西宁市产业人口集聚、业态类型多元、人员流动频繁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新业态快速发展,传统隐患与新型风险交织叠加,高原高寒、极端天气等区域性特殊风险凸显,加之基层监管力量薄弱、新业态监管缺位、企业安全权责界定不清等突出问题,城市安全治理提质增效面临诸多堵点难点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全面落实国家及省、市工作部署,西宁市将安全生产地方立法纳入年度重点工作,坚持问题导向、法治先行、系统施治,立足高原省会实际制定专项条例,以法治手段破解市域安全治理难题。
本次市级立法以省级安全生产条例为基础,秉持 “小快灵、真管用、可操作” 原则,突出实操性与精准性,做到针对问题立法、立法解决问题。《条例》严格衔接国家及省级法规要求,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,坚守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理念,严格落实 “三管三必须” 原则。细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,新增四项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,量化明确不同经营主体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,着力补齐基层管理短板。
在风险管控与监管执法方面,《条例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机制,厘清跨界经营、场地设备租赁等场景的安全权责,有效堵塞监管漏洞。创新推行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机制,整合检查事项、杜绝重复执法,在严格监管的同时优化营商环境。此外,统一生产经营单位认定标准,完善追责处罚条款,以刚性制度约束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
本次立法全程规范透明、广聚民意。通过专班起草、多方会商、专家论证、公开征求意见、基层实地调研等多重环节,吸纳社会各界合理建议,同时依托省级人大专业指导,确保条款贴合西宁实际、契合民生期盼,兼具合法性、科学性和实用性。
下一步,西宁市将以《条例》落地施行为契机,扎实开展法规宣传解读、落地执行和配套机制完善工作,持续优化权责清晰、监管高效、风险可控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,坚决守牢城市安全底线,以高水平安全护航省会高质量发展。
(西宁融媒记者 张国静)
